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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如何拒绝索贿

出处:《浙商》杂志 时间:2010-07-02 14:23 评论() 设置字体:

“我一生都不会做这些事。”长江实业主席李嘉诚近日回应旗下公司及好友周凯旋卷入内地贪污案一事,强调他从来不会做行贿的事情。公司已向作出报道的内地媒体,发出了律师信。

而在山西大同,民营企业家张志斌因拒绝大同市公安局矿区分局局长高建勋(时任大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已被双规)200万元索贿,而被其羁押941天,2000多万元资产被非法贱卖。两年前,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张无罪,但至今张未获任何国家赔偿。

面对官员索贿,企业家是满足对方的需要还是断然拒绝?民营企业家张志斌拒绝索贿一案,引发了人们的热议。

每个企业家都应拒绝索贿

黄云香(财经评论员) 

张志斌拒绝索贿事件,可以看作是企业家道德自觉的一次典型示范。不是每个企业家都敢于直面残酷的现实,敢于与特权较劲,而张志斌却做到了。有多少人能像张志斌那样拒绝公安局长索贿?企业家的道德血液不仅体现在经营上,更多的还在于企业家自身的素质和操守。“企业家拒绝索贿”事件,希望能够成为一剂良药,让道德成为每一位企业家血液当中强大而又优异的基因。

张志斌事件是制度的悲剧

傅蔚冈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张志斌案的悲剧就在于,法律固然最终证明其清白,却无法为其合理的损失提供补偿。虽然不久前《国家赔偿法》进行了修改,但是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还是回避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这一在现实中困挠受害人的难题,这意味着张志斌的损失还是要由其一个人承担。

如果这种制度性困境无法解决,那么公民个人在面对来自公权力的侵害时只能迎合。张志斌的悲剧,并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制度的悲剧;而张志斌的损失,并不仅是他个人的损失,可能是你我在今后都会遇到的损失。这才是真正的悲剧。

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胡向荣(江西上饶市信江油墨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

我此前也遭遇过类似的事情,政府赔偿也是一拖再拖,遥遥无期。一些政府部门与司法机构勾结,草民与官僚的抗争尤显无能为力。对于这类事件,通过媒体披露和舆论监督不失为是一种途径。在此前的多次事件中,包括山西疫苗事件,王家岭矿难事件等等,媒体在中间起到的作用显而易见。借由媒体传播引发公众关注,亿万人的“围观”,或许能一点点穿透特殊利益的“高墙”。

可以考虑主动举报

浙江某房地产开发商

看到这样的新闻我很愤慨,之前也有朋友遇到类似索贿的事情。即使没有遇到索贿事件,也会遇到各类巧立名目征收款项的问题。我的想法是,如果官员真的行为太过分,可以考虑带个录音笔,然后交到纪检委进行匿名举报。但总体而言,还是自保为要。

作者: 编辑:王洁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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